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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传工作意见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系统宣传通讯工作,促进各级分校更好地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激励全区农广校广大教育工作者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农广校,树立农广校的形象,扩大农广校的影响,特提出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传工作意见。
一、 一、组织工作
1、成立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传通讯小组。各级分校必须高度重视教育新闻宣传工作,选派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通讯员,同时,以通讯员为骨干,组建各级分校的宣传通讯小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通讯员队伍。
2、通讯员要积极主动的搞好本单位的教育宣传工作,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和较强的分析能力,善于发现宣传正面典型,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3、加强对通讯员的培养、训练,组织通讯员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4、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教育信息宣传力度,提高通讯员工作水平。
二、 二、宣传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情况。
贯彻 2、落实中央校、区校及农业局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3、 3、宣传农广校的办学政策、办学措施、办学成效,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为“三农”服务的成绩与先进经验,全方位宣传报道农广校的工作。
4、教育改革的信息,改革与发展的经验等,各级分校组织的重大活动。
5、学员创业致富典型。
1. 6、教师风采,在改革与创新中涌现的优秀人物及先进事迹等。
三、 目标任务
投稿 投稿方向:《农业广播电视教育报》、《广西日报》、《农民科技培训》杂志、《广西农学报》、《农业职业教育》杂志、《广西农业科技教育》杂志、《农家之友》杂志、《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广西农业信息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广西站)》等以及其他相关媒体,同时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等进行宣传。
任务安排:以地市分校为单位,要求每个季度在上述一种媒体(重点在《农业广播电视教育报》、《广西日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广西农业信息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广西站)》用稿2篇以上。
四、 通讯员职责和权益
1、每位通讯员要及时报道本地区、本单位在教育改革、办学及农民培训、队伍建设、重大活动等方面的信息。
2、积极组稿或撰写稿件。
3、积极参与区校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完成交办的有关工作.
4、通讯员任聘期间可获得自治区农广校赠阅的《农业广播电视教育报》、《农民科技培训》、《广西农学报》杂志各一份。 2. 按工作需要,邀请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和活动。 3. 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表彰与奖励
1、每年评选一次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以表彰。
2、向报刊、杂志投稿以及向广播、电视报送新闻信息,一经采用、发表者,按照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编辑部所付给作者的稿酬标准,自治区农广校相应给予奖励。请作者及时将已在报刊上发表稿件(报刊原件)以及稿费通知单(复印件)报送自治区农广校综合部;对于广播、电视的报道要提前提供信息,或提交相关录音带、录像带,以便区校对报道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奖励。
3、同样内容的报道见诸多家报刊的,以所发表刊物的最高级别或最高稿酬标准相应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4、带有广告性质的宣传报道及通过不当途径发表的稿件,不予奖励。
六、 六、几点要求
1、农业广播电视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农业广播电视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要遵守新闻工作纪律,确保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凡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投送的稿件、信息,原则上需经分校或农业局审阅,以保证质量。 七、本工作意见的奖励办法适用于农广校体系全体教职员工,本工作意见自2004年1月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