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指南
2007-04-17 来源:广西自治区

进城务工指南

进城打工的基本条件

年满16周岁才能外出打工。16-49岁的育龄妇女还需办理《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除此之外,还要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等。

进城打工不要盲目,出门前必须对自己的能力进行正确评估,比如“去哪打工?”、“我能打什么工?”、“喜欢那种行业职业?”等。最好先参加培训,学好一门手艺之后再去打工,这样,你的就业能力、工资收入、医疗保险等劳动待遇都会比没有技术的打工者好。

进城打工的几种途径

1)独自外出。本人心理、生理素质好,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文化水平,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才能做到。

2)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这样效果比较好,可以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务工机会会多一些。

3)通过熟人介绍。亲戚、朋友、同乡,知根知底,一定可靠。对不太熟悉的人或陌生人,一定要小心,因为许多人贩子或有不良企图的坏人,往往会利用你急于务工挣钱的心态,骗你误入歧途。这一点女性务工者要特别注意。

4)培训单位推荐。到正规培训单位去参加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单位直接推荐到用工企业就业。在一定时间内,培训单位有责任跟踪服务,为务工者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找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不要急于求成。对雇用方情况要做深入的了解,比如单位规模、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待遇等等。

2)要善于和敢于表达自己的要求和条件,也就是讨价还价。

3)不要忽略具体手续。与雇用方谈好条件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以利于到必要时候拿出有效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要敢于说不。当到工作地点后,发现对方所承诺的条件或讲述的工作环境与实际不符时,要敢于拒绝对方的工作要求。

5)谨防劳务诈骗。劳务诈骗变着花样只为收钱,如:报名费、介绍费、存档费、服务费、入行费、服装费、暂住证费、食宿费、产品押金等等。少则二、三百元,多则几千上万元。

务工者要注意自身安全

1)增强安全意识,学会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保管方法。

2)注意用人单位里的安全防护注意事项和标志。

3)要有一定的电器基本知识,防止触电。

4)遵守工作操作规程,防止工伤事故。

5)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原材料、成品的伤害。

6)注意生活安全,防止被骗、被盗、被抢。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侵犯务工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一下几种:

1)合同纠纷。超出合同约定范围者,如:试用期超长,工作条件和环境恶劣,劳动强度过大,长期超时超量超负荷劳动等。

2)劳资纠纷。老板不按规定发工资,无故拖欠或扣发工资等

3)工伤纠纷。不能享受劳动、医疗保险,因工受伤得不到及时救治和赔偿等。

当个人合法权益收到侵犯时不能采取粗暴行为来解决,可通过以下途径:

1)向雇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2)拨打12333电话举报。

3)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